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总成绩及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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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03:29

  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面试工作已于2024年10月13日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南澳办事处岗位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资格复审及考察事宜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根据岗位拟聘用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10月22日。

  2.体检医院: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

  3.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彩照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体检项目选择普通入职体检类型。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考察

  根据招聘公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次资格复审需要考生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清单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收原件);

  7.体检表(收原件);

  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0月22日17:30前现场送至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沙路6号1405室。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0755-8440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