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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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08:12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7个岗位,计划招聘38名。其中主办类及负责人类(党建文秘类)招聘8名,辅助类(一般类)招聘30名。岗位具体要求见《大鹏新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人员。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7日(星期二)16:00至10月20日(星期五)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https://dpsqzp2023.htirc.cn/。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不可重复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以下报名资料须在系统上传扫描件: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若报名时无法提供,须在考察环节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交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即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须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岗位要求,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将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

  (3)报考者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报考者需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报考者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10月17日)。

  (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报考者密切关注资格审查进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进入笔试阶段。

  四、考试确认

  考试确认时间10月26日9:00至10月27日17:00。

  考试确认网址将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系统、短信等形式推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指定网址,按要求确认参加考试,未进行系统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笔试

  (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后。

  已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不开通准考证打印通道。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时间及形式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线下的形式举行。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在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在笔试结束的7个工作日内前往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将报考者分为A、B、C类(设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为Y)。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所报招考岗位5Y(含本数)之内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考岗位5Y之外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报考者。

  六、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适当减少招聘名额。有关面试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匹配程度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拟聘名额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将考试结果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者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由各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单位(含各社区)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全部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由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地点工作,新招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分配及日常安排。新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保留聘用资格。

  (二)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核定工资薪酬,每年可免费进行1次健康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对于A类、B类报考者,如同意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的,视为已通过大鹏新区编外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半年内有效,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可适当简化程序聘用,具体如下:

  1.半年内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报考该岗位并已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如招聘的同类别岗位出现空缺,报考该岗位类别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可由招聘单位简化程序组织面试。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