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余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现队伍扩容,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宁波户籍或宁波生源;
(二)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8月1日9:00—2023年8月3日16:00。
报名网址:网上考试报名系统()。
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登陆网上考试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3年余姚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页面,注册个人信息后,根据招聘条件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各岗位的报考人数每半天公布一次,具体请关注余姚人才网公告。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4日9:00— 2023年8月5日17:00。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 年8月5日17:00—2023年8月7日11: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束后,相应岗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计划数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并将调整计划在余姚人才网进行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改报其他岗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7日9:00—2023年8月19日11: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8月19日,请考生关注余姚人才网网站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100分,闭卷考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余姚人才网公布。
3.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项可累计,和笔试卷面分一并计入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含附加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为:
1. 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社会工作者持证加分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加分的,须提供所属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党支部、党总支证明不作为加分依据);有退役军人属性加分的,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
3. 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有效委托书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结束后48小时内,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及体检相关事宜在余姚人才网公告。
每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体检对象
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含附加分)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含附加分)仍相等,则加试一轮,以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表现,审查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有异议且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招聘计划由各乡镇(街道)分配至各社区,并按余民基【2022】130号《余姚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被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新进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由所在乡镇(街道)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办法
1.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人员储备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但仅因招聘计划所限而未被录取的人员,在面试合格者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实际招录人数1:1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纳入人员储备库,人员名单适时公告。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最长不超过1年。储备期间,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并需补员时,可适时分批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在储备库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补录。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余姚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其中,网上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请在报名系统及时查询。
(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和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户籍、年龄、附加分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8月3日。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伪造、编造的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余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处理。
(五)若确因客观原因而须调整招聘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将在余姚人才网公告,对此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及本次考试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余姚市民政局所有。
报考咨询电话
民政局:62700691
投诉举报电话:62830251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余姚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