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成都市郫都区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社区工作者和21名党建服务专员。本次招聘为非编制内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社区工作者
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小区(院落)治理、社会组织建设、“一老一小”服务、专业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等。
2.党建服务专员
由党组织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到基层开展“两新”组织党建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指导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等。
二、招聘名额
具体岗位名额见附件
三应聘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原则上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该学历相应的学位;
3.报考党建服务专员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热爱村(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6.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涉及的其他资质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日(即2024年9月20日及以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7:00截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方式报名。通过登录成都人才网(),点击首页“人事招考”栏,进入“2024年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投递简历报名。每人限投一个岗位,重复投递将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须同步上传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
2.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报考党建服务专员岗位,须上传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
六、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和其他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成都人才网(),点击首页“人事招考”栏,进入“2024年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个人应聘中心自主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按照公告规定时间进行准考证打印。
3.注意事项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料上传不全或未在报名截止前补充完整报名所需资料的,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9月26日-9月28日9:00
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能力测试》(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试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自主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开始查询,应聘人员须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相应招聘栏内,个人应聘中心自主查询;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同步在招聘专栏内公布。
九、原件校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如遇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人员比例不足1:2的或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
1.原件校验
校验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校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人才大厦)
2.原件校验所需资料
对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无犯罪证明(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均可)进行原件校验,并现场收取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十、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体检、递补
(一)体检
1.体检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2.体检通知: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请关注并详细查阅,体检不再进行电话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事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递补
在体检环节产生的空缺,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仅递补1次。体检递补后以及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其中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纳入递补人员范围。
十二、公示及聘用
通过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的拟聘人员在成都人才网()和“郫都社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报名咨询电话:028-62811124,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