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石景山区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13 09:45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我区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石景山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提供事业编制岗位42个,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石景山区符合招聘条件的社区“两委一站”在岗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

(六)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七)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党工委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23年度面向石景山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3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人员类别分别填写《2023年石景山区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附件3),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推荐,可以报考与本人现所在社区对应的街道岗位,按照附件1中要求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补充印证材料须于报名结束当日补齐,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如下:

1.所在单位及街道推荐同意盖章的《2023年石景山区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

5.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议后推荐报考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需提供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

7.社区工作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报考人员补充印证材料须于资格复审结束当日补齐,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

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评价应分别进行,按照工作经历、持证情况、政治素质和工作业绩、组织认可度、表彰奖励情况等维度分别评价赋分。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 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事宜由各街道具体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成绩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

(六)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各街道根据工作要求具体落实,体检具体安排由各街道通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九)聘后管理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与北京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相关的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

监督电话:88927681、68664267

石景山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扫描二维码

查看原文链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