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细鳞鲑保护区内两座水电站拦河坝体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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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5 21:31

本报讯 (记者 汪曼莉)日前,记者从宝鸡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宝鸡陇县细鳞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的唐家河、范家台两座小水电站拦河坝体,已于近日基本拆除完毕,实现了还水于河,让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得以恢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细鳞鲑的产卵栖息之地得以保护。

每年5月至6月,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细鳞鲑会从江河洄游,进入温度较低的水系产卵。在细鳞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筑坝建水电站,会对细鳞鲑洄游产卵造成严重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宝鸡陇县细鳞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唐家河、范家台两座水电站的问题。宝鸡市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令唐家河、范家台水电站停止试运行和施工,查封了相关运行设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组,与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沟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20189月底开始对唐家河、范家台水电站拦河坝体进行拆除,历时7个月,于今年428日基本完成拆除工作,恢复了河道原貌,确保了河道水流畅通,让鱼类洄游无阻。此外,宝鸡市针对唐家河、范家台两座水电站破坏水生态环境情况,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罚,并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宝鸡市在加快整改唐家河、范家台水电站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进一步加严和规范项目审批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宝鸡市秦岭区域和全市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及生态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从项目的谋划、审批、建设、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湖泊、水库、小水电站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尤其是针对市域内的自然保护区,在项目建设前严格履行专项环评申报审批手续、执行环评程序,确保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还保护区宁静,还自然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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