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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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0 00:14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内的工作人员。 澎湃新闻记者 卞启武 资料

上海部分社区工作者将有明确的岗位等级和薪酬体系。澎湃新闻()6月26日从上海市长宁区政府获悉,该区正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探索构建社区工作者统一职业化薪酬体系,岗位等级分为3岗18级,工作人员薪酬不低于上一年上海的平均工资,并规范社区工作者的劳动用工制度,以稳定基层人才队伍促进社区管理。

随着街道招商引资职能的取消,基层社区管理面临着转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方面将成为街道社区管理工作的重点。长宁区通过修改完善《长宁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的范围、基本职责、额度确定、配备方式,劳动用工、薪酬体系、考核评议、发展通道等方面的内容。

长宁区社区工作者的招聘将面向社会公开。在同等条件下,对持有社会工作相关职业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优秀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的优秀大学生、市委组织部选派到区县社区岗位实习锻炼的优秀大学生、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等应聘人员可优先录用,

长宁区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为3岗18级。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和工作人员三类,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能力素质的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也可逐步上升,并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提供发展空间。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占年收入的80%左右;绩效工资根据本人工作情况,经考核确定,占年收入的20%左右。同时,各街道(镇)分别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今后由该事务所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街道(镇)干部人事办公室负责管理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各街道(镇)负责对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进行合同签订。

“这改变了以往社区工作者大多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使社区工作者劳动用工更规范,有利于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区人社局正抓紧拟定长宁区社区工作者收入调整标准,计划在年底前完成长宁区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调整。“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将不会低于上一年上海的职工平均工资,还会包括五险一金、体检、休假等福利,以稳定基层社区的管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