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审结一起真假记者“抱团”敲诈勒索案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1-22 20:23

522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真假记者“抱团”敲诈勒索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最高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经查,王某、刘某、赵某均系西安某报工作人员。2015年至2018年间,王某纠集刘某、赵某利用其新闻工作者的身份,先后以曝光企业、幼儿园存在问题相威胁,对宝鸡市凤翔县、岐山县等地企业、幼儿园等15家单位实施敲诈勒索,作案18起,非法获利10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在宝鸡岐山及周边地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宝鸡市岐山县法院经过审理后一审判决,判处主犯王某、刘某五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人民币50000元至40000元不等罚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