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销或核减。现将有关岗位核销、核减和最终招聘计划岗位情况予以公告。
表中未涉及的岗位保持原招聘计划不变。核销核减岗位中涉及的人员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