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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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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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宝安区社区工作力量,不断推进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根据宝安区党建引领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等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表可点击放大查看图片也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岗位更多报考要求请看下文招聘条件及要求招聘对象2021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深圳市内户籍人员均可报考(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笔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笔试

为进一步充实宝安区社区工作力量,不断推进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根据宝安区党建引领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等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招聘岗位表

可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也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

查询岗位

更多报考要求请看下文

招聘条件及要求

招聘对象

2021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深圳市内户籍人员均可报考(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过硬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宝安区户籍人员报考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基层或党务工作经历、社工相关专业、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及本地户籍人员可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建组织员招考招聘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先注册,再进行报名,同时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系统及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为必填项,主要用于接收“面试通知”等(报名系统在电脑端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至11月13日(星期六)中午12: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以下相关报名资料需在系统上传扫描件:

(1)《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所有信息均需完整填写,包括个人证件照;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户口本(本人信息页扫描件);

(7)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自行打印签名扫描电子版);

(8)无违法犯罪情况及任职回避、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本人自行打印签名扫描电子版);

(9)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即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10)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资格或职称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11)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扫描件;

(12)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笔 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笔试。

笔试内容:

综合能力测验,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主要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社区实务、社会管理服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公告及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20日(星期六)上午8:00前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

在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在2021年11月24日-26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宝安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有关要求:

1.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下载打印《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如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笔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行程卡、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交《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等合格的,由招考街道(或街道下属单位)根据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由招考街道统一分配到所辖社区等基层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招聘岗位对应的职级档次和学历等确定。

补充说明

咨询电话:0755-2300724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公告全文、附件下载及报考细则,请登录下方地址查看:

附件一览表:

1.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面向深圳市内户籍人员)

2.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4.无违法犯罪情况及任职回避、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5.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

6.招考专业参考目录